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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违约,且又相互默认,如何认定违约责任?

发布者:吕媛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5日|分类:合同纠纷 |562人看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有一方违反约定,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当事人均违约,且又相互默认变更履行的事实,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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