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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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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目的不影响走私毒品罪的成立

发布者:郑丽芳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388人看过


走私目的不影响走私毒品罪的成立
   
走私毒品罪,是指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人走私毒品通常是以继续贩卖牟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行为人可以另有其他目的,包括可能是用以个人吸食或部分吸食等等。就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而言,只要行为人明知是毒品,主观上具有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即符合走私毒品罪的构成,至于其将毒品运出(人)国边境是何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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