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慧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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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刑事辩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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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消费中人身受到损害如何划分责任

发布者:翟慧慧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3日|分类:人身损害 |283人看过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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