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包某某犯故意伤害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故意伤害案属于刑事犯罪率比较高的一类案件,当事人往往是出于一时气愤,导致了伤害他人的严重后果,所以在事后当事人双方存在达成调解协议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并且达成协议对于双方都是有利无害。从辩护角度来说,达成调解协议是法院在定罪量刑过程中考虑相当大的一部分,因为伤害行为既然已经造成,那么应当从其他方面考虑来怎样弥补给被害人的所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物质损失,并且能够给予被害人赔偿也表明被告人的一种认罪态度,这些方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7号)中均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http://wenshu.court.gov.cn/content/content?DocID=75678b93-2472-4ada-8553-a776011b0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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