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C因摔倒骨折入住医院,一次常见的骨科手术却引发严重并发症——椎管内硬膜外血肿,导致她术后一度双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一年多后,医学会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医院承担同等责任,患者构成七级伤残。
这份鉴定书不仅是一份专业医学评估,更是医疗纠纷中划分责任、主张权利的关键法律文件。今天,我们以这份《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为例,谈谈医疗纠纷中常见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医疗损害鉴定: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中,医院有没有错、错在哪里、责任多大,往往不是患者或医院单方说了算,而是需要通过专业鉴定来确定。
在这起案例中,由宁波市医学会组织专家,依据《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试行)》,从创伤骨科、脊柱外科、麻醉科和法医学专业抽取7位专家组成鉴定组,通过查阅病历、现场检查、听取双方陈述等程序,最终形成鉴定意见。
鉴定重点包括:
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的责任程度(原因力大小)
损害后果的等级
这些结论,往往成为后续协商、调解或诉讼的重要依据。
二、医院错在哪?关键在于“诊疗义务”的履行
鉴定书指出,医院在以下方面存在过错:
麻醉记录不规范:如穿刺点未记录。
术后观察与处理不及时:患者术后出现双下肢肌力消失、大小便失禁后,医院虽进行会诊和检查,但未及时有效处理,延误了硬膜外血肿的诊治。
法律意义上的“医疗过错”,通常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医院虽在麻醉和手术方式上符合规范,但“术后病情变化未及时有效处理”被认定为过错,这说明医疗行为不仅包括手术操作,还包括术后的监测、评估与应对。
三、“因果关系”与“原因力”:如何划分责任?
鉴定书认定:医院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为“同等原因”。
这是什么意思?
因果关系:指医院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
本例中,硬膜外血肿的发生可能源于患者自身胸椎骨折迟发性出血或麻醉并发症,但医院未及时处理,直接影响了预后。
原因力大小(责任程度):指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所起的作用比例。
本例认定为“同等原因”,意味着医院过错与患者自身疾病(或麻醉风险)对损害后果的影响相当,医院应承担约50%的责任。
四、损害后果定级:与赔偿直接挂钩
鉴定书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本例损害后果为三级乙等,对应七级伤残。
伤残等级直接影响赔偿数额,包括:
残疾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护理费、康复费等后续治疗费用
五、患者维权应注意什么?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建议:
保存好全部病历:包括门诊记录、住院志、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
及时复印并封存病历:防止篡改或遗失。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可双方共同委托,也可通过卫健委或法院委托。
理性沟通,依法维权:可先行与医院协商,也可向卫健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写在最后
医疗行为具有专业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非所有不良后果都构成医疗过错。但医院有责任在诊疗全程保持谨慎、及时、规范的医疗行为,尤其在患者出现异常时,必须积极评估、及时干预。
这份鉴定书不仅是对个案的责任划分,更是对医疗机构的一次警示:诊疗义务贯穿始终,及时响应与规范记录同样重要。
对于患者而言,了解鉴定程序、责任认定标准,有助于理性维权、依法主张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二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六条
《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试行)》
希望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妥善救治,也希望每一份责任都能被清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