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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离婚律师高志博成功为张X要到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2025-06-19
2025年06月19日 |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团队 | 点击:653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本案是原告Z与被告XX离婚纠纷案,Z与XX于2016年1月29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现已分居超过两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故Z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双...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是原告Z与被告XX离婚纠纷案,Z与XX于2016年1月29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现已分居超过两年,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故Z诉至法院。请求判令:


1、双方离婚;
2、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平分,包括房产和存款xxx万元;
3、诉讼费由XX承担。经询问,XX承认部分事实,并同意Z的部分诉讼请求。

本案审理过程中,依双方当事人申请,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Z与XX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XX存款xxx万元归Z所有。
三、其他无争议。


本案经过哈尔滨离婚律师高律师庭前为张X调查网络查控系统,提前查封冻结被告支付宝和微信账户,以及开庭的应对自如的发表质证意见,最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圆满的帮助当事人完成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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