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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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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肖志强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315人看过举报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仅仅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不是离婚双方之间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义务。因此,涉及未成年子女切身利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探望权等,离婚双方是不能作任意处置的,即使进行了处置,这种处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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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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