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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1440620**********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佛山)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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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佛山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7日|分类:消费权益 |1240人看过
把假货当成真货,故意欺骗购买人的,属于消费欺诈,构成诈骗。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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