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国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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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主任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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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销的要约有什么

作者:林国祥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6次举报

1、不可撤销的要约有:

(1)以确定承诺期限等形式明确表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已经开始为履行合同做准备,且其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3)不可撤销的其他要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擅长领域:民商、刑事、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 林国祥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深圳大学法律硕士,获上市公司独立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凿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3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