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否可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权利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那是否可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呢?
第一,我国民法典之所以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是基于保障债务人知情权的需要,但其并未对债权人发出通知的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立案后,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因此可以认定,债务人在收到传票时已得知债权转让事宜。
第二,从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的角度,也应认定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已发生法律效力。如法院以债权人在起诉前未通知债务人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那受让人只有在书面通知债务人后再次对其提起诉讼,或另行起诉债权人,这无疑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故债权转让是可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需向受让人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