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雯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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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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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作者:陈雯雯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7次举报

     由于最近接收了较多的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咨询,特整理出来与饮酒驾驶机动车相关的处罚。

     一、行政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扣12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加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 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得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公安部门约束至就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事责任承担

    涉及得罪名有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机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司财务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从危险驾驶罪,至交通肇事罪,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罚逐渐加重。


    珍爱生命,喝酒不开车!








陈雯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资格,现为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专利、商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98
  • 擅长领域:商标、专利、著作权、知识产权、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