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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福涛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刑事辩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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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黄福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663人看过
最近民法典设立了居住权这一项制度,没想到这项制度被吐槽的比较多,尤其是女性同胞,思维出奇的活敏锐,认为这项制度方便了老公将小三引入家门进行了联想,实际上不要担心这些问题,居住权同样适用善意取得,当丈夫将夫妻共同房产私自设立居住权的,小三通常不会认为属于善意取得第三人,原配可以起诉设立的居住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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