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找不到对方,怎么办?
最近,经常接到当事人咨询:我想要离婚,可是现在我无法联系到对方,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是不是他不出现,我就一辈子离不了婚了?不管是客观原因找不到对方,还是对方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故意拖着躲起来,不正面面对这段婚姻,也不尽家庭义务等等,我在这里视为“找不到人”的情形。
“找不到人”对于另一方是既不公平和极度痛苦的局面,怎样帮助他们从这种痛苦的生活状态中摆脱出来?出现这种情况,对于离婚的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我们只能采取第二种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那么诉讼离婚的具体步骤怎么走,且看下文:
正常的离婚程序:立案——送达——开庭——判决
正常花费的时间: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
而对于我们今天讲到的“找不到人”的情形来说,比正常一般的离婚程序来说,在实操中难度更大一些。
1、立案难度增加。
2、送达难度最大。一般案件到法院立完案之后,首先是一个直接送达,打电话不来、邮寄地址退回、无人签收,只能采取最后一种送达方式即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一是时间长、二是额外增加费用,三是,缺席判决法官压力大。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必须扎实得很,否则,法院往往会做原告工作,让其撤诉,即使你不撤诉,最后还是会因原告方证据不足,法院往往判不离。
那接下来,是我们婚姻家事团队在实践过程中个,总结出来的一点意见和建议,提供给需要的当事人。
打官司需要证据,这是每一个老百姓都能理解和接受的观点。对于该类型离婚案件,原告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尤为重要,直接决定你最终离婚的时间长短问题。
一、原告手里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
早点到法院起诉,不要再耽误时间了。第一次起诉离婚,所有程序配合法院,结果是以撤诉或判决不离。接下来六个月之后,积极配合律师准备二次起诉,在合适的时间,根据律师指导,和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沟通好,让他们给出一份对方下落不明满二年的证明,判决离婚的结果也就值得期待了。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彻底破裂的
在律师的指导下,稳步的把该有的一审法律程序走完,最终结局值得期待。
这两种方案都是这种情况下,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