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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赛丰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行政诉讼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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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徐赛丰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文书代写 |765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主体资格是极为重要,也是原被告争议的重点之一。被告行政机关常通过否定原告的主体资格,驳回原告的起诉,来避免案件进入法院的身体审理,不让矛盾暴露在司法审查之下。本案中的上诉人没有成品油经营资格,因此对行政机关对于其他成品油企业的作出批文的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被上诉人以此为突破口,否认了上诉人的原告主体资格,从程序上堵住了上诉人的上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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