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11000**********

  • 执业机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土地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欠条过期怎么办?借出的钱还能要回吗?该怎么要?需要哪些证据?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2月19日|分类:债权债务 |163人看过

  孙先生与张先生本是好朋友,2015年孙先生为给家人看病写下欠条,借了张先生10万元。眼看就要春节了,张先生拿着欠条找孙先生催债,谁料孙先生却说,去告吧,反正借条都过期了。

  借条还会过期吗?其实这里的“期”指的是诉讼时效。

  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消灭,或丧失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诉讼时效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分期还款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如果欠条上的最终还款时期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方法延长诉讼时效?

  一、经过不断催款联系欠款人而延长诉讼时效的方法

  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督促其按时还款。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向后计算三年。

  与债务人对账并签字盖章确认可以采取打电话、邮件短信微信往来或者上门催要欠款,与债务人对账并双方签字或盖章。这样一来,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无法还款的单位来说,起草与其会见的清欠会谈纪要,经双方确认签字,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二、通过第三方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而延长诉讼时效

  追加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找第三方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追要过欠款),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证据为间接证据,建议和其他证据结合使用。

  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出行的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三、其他交涉的方式延长诉讼时效

  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也可使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如果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作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证据。

  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

  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