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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3日|分类:拆迁安置 |187人看过

  由于农村和城市人口、区位、房屋结构等诸多因素不同,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也存在着差异。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整理了两者不同的法律常识 https://www.guanlingls.com/,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农村涉及到拆迁,通常补偿是依据《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而房屋一般就是地上附着物。

  另外,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数量。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不过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的补偿和房屋的补偿。其中房屋补偿通常都是重置成本价,宅基地的补偿可按照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以下项目: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简单来说就是被征收房屋如果已经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那么在拆迁时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来补偿。

  安置房补偿需要达到拆一还一,货币补偿应当达到拆迁时周边的房屋市场价格。

  我们可以从以上相关法律法规中可以看,农村拆迁和城市拆迁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以上就是冠领拆迁律师团队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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