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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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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程中房屋被认定违建怎么办?冠领胜诉案例告诉您如何维权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580人看过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一座美丽而富庶的城市,常常被各大网站媒体评为中国最为宜居之地。温暖宜人的气候和幽美清洁的环境是杭州宜居的自然地理条件,而繁荣且高速发展的经济则是杭州吸引人们的社会基础。

  张先生就是杭州的一位普通居民,在当地已经安居乐业数十年了, 年轻时张先生从乡下来到这里,为这座城市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青春, 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临安区修建了一处住宅,实现了儿时定居城市的 梦想。

  退休以来,张先生的生活悠然惬意,平日里在公园遛遛鸟儿,下下棋,累了就回家煮茶点香,读书看报,如此生活真是羡煞旁人。

  最近,听说临安区这边又有新楼盘要开发,房价渐涨的行情下张先生也盘算着如何给儿子购置婚房了,根据市场行情,张先生估摸将老房卖出后再添置一些,就可以在附近换一套大房子供一家人居住, 到时儿子结婚自己抱孙子,也可以共享天伦之乐。

  然而,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新开楼盘的地点正是自己老房所在的位置,自己的房子将会面临拆迁。但张先生相信政府拆迁也会给予合理的补偿的,因此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十年住房,一朝违建

  一天清晨,几名不明身份人员来到张先生住处,在其门口张贴了一纸文书,张先生见状出来询问情况,但对方却不言语,只是掏出手机对着门口一顿拍摄后便急忙离开了现场,张先生有些不安,连忙查看这份文书,标题是某某决定,大致内容是张先生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将被依法拆除,落款时间是三个月前,这下张先生慌了神。

  想想这套老房子子,是张先生年轻时一砖一瓦修建的,辛苦了大

  半辈子,老房是张先生的重要积蓄,儿子结婚也靠这套房子支持,现在政府一纸文书下来,房子就成了违章建筑,不但卖不出去,还要被政府强制拆除,慌乱之余,张先生想到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法维权,冠领助力

  经熟人介绍,张先生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一家在全国范围内代理征地拆迁法律事务纠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周旭亮、任战敏两位主任律师的带领下,在全国二十多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代理了数千个征收案件,累计涉案土地面积超过 900 万平

  米,涉案金额超过 50 亿,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凭借精湛的法律实务操作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取得了广大委托人的普遍好评和一致认可。

  经过与张先生进行详细的沟通,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任战敏律师了解了张先生的案件情况,同时,任战敏律师与周旭亮律师进行了案件分析并组织了案件研讨,最终,任战敏律师指导张先生以临安区人民政府临安区某街道办事处为被告,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临安区某街道办对张先生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

  【唇枪舌战,据理力争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认为,首先,被告街道办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虽然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但是并没有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具有作出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法定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被告街道办作出被诉行政行为超越法定职权,应当依法予以撤销。其次,被告街道办将张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缺乏事实依据,被告所作的限期拆

  除决定书称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七十六条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但被告并未提供相关规划文件,此外,也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的建设时间,无法证明涉案房屋违法了土地利用规划或者城市规划,被告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后,涉案限期拆除决定书的送达程序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只有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的,才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文书, 且留置送达程序也有严格要求,本案中张先生在家居住,不满足留置送达的条件,且执法人员未出示证件,也未告知张先生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因此被诉行政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法庭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据理力争,任战敏律师指出,虽然涉案房屋手续上存在欠缺,但相关责任不应当由张先生全部承担。在涉案房屋存续的数十年间,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提示、要求或查处张先生的建设行为,在法律上应当视为行政机关对张先生建设行为的默许,基于政府行政行为公信力和诚实信用原则,张先生的合理信赖利益应当得到保护,被告不得以降低拆迁补偿利益为目的在事隔数十年后启动执法程序。涉案房屋所在区域已经纳入征收范围,张先生据此依法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本案合法的处理程序应当是按照征收程序对涉案房屋合法性进行认定,然后对上诉人进行补偿安置后拆除涉案房屋,涉案区域已纳入征收范围,该区域内房屋均会被拆除,被上诉人将已经纳入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建筑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违反了行政法比例原则,系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系典型的“以罚代征”行为。

  【以罚代征,何以代法

  最终,合议庭采纳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了被告临安区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该房屋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合理的补偿。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https://www.guanlingls.com/ 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程序中,有证无证并非判断房屋合法与否的唯一标准,“以罚代征”、“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惯用的拆迁手段,面对这种行为,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一时的惧怕而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追悔莫及, 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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