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一般规定。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1.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
① 拆迁人: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② 被拆迁人: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即对被拆迁房屋拥有所有权的自然人或法人。
③ 房屋承租人:是与被拆迁人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使用人,在租赁关系没有解除且房屋所有人不能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合理安置的情况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承租人一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所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包括:
① 拆迁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②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
③ 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④ 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期限是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搬迁的时间界限。过渡期限是指在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形式下,拆迁提供适宜入住的调换房屋的时间界限,是来约束拆迁人的。
⑤ 搬迁费、临时安置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停业补偿费。
⑥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拆迁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不能按时支付补偿款和超过过渡期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或者赔偿被拆迁人相应的损失。被拆迁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是不搬迁和腾退周转房的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被强制搬迁。
⑦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产权调换,应按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程序要件:必须公证
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效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得进行行政强制拆迁。
其他具体效力还要参考协议中的具体约定,有拆迁补偿纠纷可咨询冠领拆迁补偿纠纷律师团队(https://www.guanling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