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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的“违建”,最终命运只能是被强拆吗?

发布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2日|分类:拆迁安置 |570人看过

  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如果您有拆迁相关的问题需要咨询,请记得拨打电话联系我!

      近期,我们接到很多被拆迁人问及拆迁中的“违建”,最终命运只能是被强拆吗?的疑问,冠领律师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梳理解答,回馈各位对冠领律师的信任。

  分为两种情况:

  一、一定要拆

  从法律角度讲,违章建筑一定要拆除,因为其本质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私建的,因为违法,所以一定要拆除,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有关解释如下:

  1.违章建筑的概念解析: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办法如下:违章建筑并不是简单的所谓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而动工兴建的建筑物,其本质上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依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需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的要求,违章建筑并不能认为是合法财产,也不存在权利。

  3、根据《城市规划法》第40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相对要拆

  1.现实中操作中,因为违章建筑的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违反程度或轻微或严重也需要考量。

  2.再反观被拆迁一方,现实中可能因修建和配置相应设施、设备而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所以,法律是威严的,但人是灵活的,考虑到这些因素,有的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只有当违法建设达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程度时,才能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 

  三、拥有不动产合法权证,如遇拆迁,相关部门会给予一定补偿,如果您对补偿协议有异议,更或者觉得权益已经被损害,请及时采取诉讼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1)行政复议,被拆迁人应当在60日向相关政府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不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那么应当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违建”却有拆迁补偿,有哪些情形?

  1、假“违建”真“合法建筑”。像本案例情况,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不成一致而以“违法建筑”之名达到强拆。笔者认为这种拆迁应赔偿。

  2、当时农村没有颁发规划许可导致建房时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笔者认为应予补偿。

  3、未经有权机关依法认定违法建筑的,笔者认为应予以补偿。

  4、其他因历史遗留问题而无证或手续不全的房屋拆迁,笔者认为应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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