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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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寻衅滋事罪二审改判获减刑2年

发布者:王成水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13日 42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梁某某曾因与其妻子凌某某婚恋纠纷,两次到其岳父家中闹事,被派出所民警批评制止并劝解、劝诫。2017年9月9日,梁某某再次因与凌某某发生矛盾并离家出走一事,酒后驾车到其岳父经营的煤场找寻凌某某,因一时冲动驾车撞击煤场内彩色钢板小门,并将其岳父撞伤。一审法院以被告人梁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梁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承办律师:本人接受上诉委托后,先行查阅了公安机关侦查卷宗,一审法院审理报告,再行会见被告人梁某某,听取了其对案件经过的陈述,并就其上诉意见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本案系婚恋家庭矛盾引发的,不同于一般的犯罪,争取被害人谅解的观点。最终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观点,依法改判,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王成水,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日照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日照市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日照市法学会金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日照
  • 执业单位:山东周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12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