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沩|时间:2023年08月11日|182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杨某与其前妻王某育有长子杨一(化名)、次子杨二(化名),2013年11月13日,原告与杨某登记再婚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2021年6月1日,杨某因病死亡。2021年7月19日,原告、杨一、杨二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杨某生前存于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存款232270.40元归原告所有。之后,原告多次前往被告处要求领取杨某的存款,被告以种种借口拒绝,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原告支取杨某名下存款232270.40元及其利息。
律师点评:
生活中类似本案的情况很常见,但由于银行的制度规定给当事人造成了种种阻碍,特别是其余的继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更难将钱给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