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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海宁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侵权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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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温海宁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3日|分类:离婚 |295人看过
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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