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当事人李先生、王女士(化名)系一对夫妻,二人年仅 2 岁多的女儿小彤(化名)本身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且已完成相关手术治疗。2015 年 1 月,小彤因咳嗽、声音嘶哑前往本市某私立儿童医院(化名)入院治疗。入院后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喉炎,采取抗感染、雾化等常规治疗手段。
住院期间,小彤持续高烧,血常规等检查结果显示感染不断加重,但院方未结合患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病史,警惕脑脓肿这类高发并发症,迟迟未开展颅脑相关检查。直至入院第 8 天,小彤突发抽搐,院方才紧急进行头颅 CT,确诊为脑脓肿、脑疝。随后患儿紧急转往大型三甲儿童医院抢救,最终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悲痛之下,李先生夫妇与某泰儿童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就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分歧巨大。院方认为患儿自身基础疾病复杂,病情发展隐匿,仅愿意承担极低比例赔偿。无奈之下,李先生夫妇委托我作为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要求院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全部材料,开启专业化办案流程:
1.全面固定证据,梳理诊疗脉络我逐一核对两家医院的完整病历、医疗费票据、护理记录、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梳理出患儿从入院、持续高热、感染加重、突发抽搐到转院死亡的完整诊疗时间线,明确院方在长达 8 天的治疗中,明知患儿有先心病手术史,却未针对持续加重的感染排查颅脑感染灶这一关键疏漏。
2.启动司法鉴定,锁定医疗过错医疗纠纷案件核心在于过错与因果关系认定。我依法向法院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法院摇号选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听证过程中,我结合儿科医学常识、先心病术后并发症医学资料,重点陈述两大核心观点:一是患儿感染长期未得到控制,院方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二是针对特殊病史患儿,未及时开展颅脑影像学检查,延误脑脓肿诊断与治疗。
鉴定机构最终出具意见书,认定康泰儿童医院存在医疗过失,诊疗延误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院方应承担次要责任。针对双方后续提出的书面质询,鉴定机构也进一步佐证了我方观点。 3. 精准核算赔偿,驳斥对方抗辩结合鉴定意见、当事人户籍信息、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我逐项精准计算医疗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庭审中,面对院方提出 “病情隐匿、家属不配合、自身疾病是死亡主因” 等抗辩理由,我结合病历、鉴定意见逐条反驳,指出院方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对特殊患儿负有更高的诊疗注意义务,延误检查、遗漏诊断是不可推卸的过错。同时合理主张赔偿比例,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全案证据及庭审意见,最终认定康泰儿童医院存在医疗过失,该过失与患儿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酌定院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1.判令某泰儿童医院赔偿李先生、王女士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2.结合损害后果与院方过错,酌定院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0 元;
3.案件鉴定费、大部分案件受理费由院方承担。
判决生效后,院方按期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当事人夫妇拿到赔偿款后,对案件结果表示认可,也对我的专业代理工作表达了感谢。本案不仅为受害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经济补偿,也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强化高危患儿病情排查义务起到了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