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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法律小课堂-恋爱篇

发布者:张爱云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497人看过

分手法律小课堂-恋爱篇

很多人说,男人为你花钱不一定爱你,但不舍得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爱你。

女人从恋爱,结婚,直到婚后生活,并不能保证一帆风顺,一旦哪个关卡出现一些关于钱财的纠纷。懂法,才能有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何在分手的时候理清与渣男的金钱纠纷?赶紧看一看吧~

小王和男朋友恋爱时,为他买了近10万的名牌包包和衣服,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男友又因生意失败为借口向小王借走8万元。最近,两人因感情不合分手。小王想要回送给男朋友的礼物,并让男友归还借款,该怎么做呢?

分手法律小课堂:

1、特殊金额不需要退回去

对于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哪些财产该返还,哪些不该返还,司法实务中统一标准。一般要看赠予的行为,以恋爱结婚为目的,如520、1314等示爱的金额,应该不予返还。

2、赠予物品一般不需要退回去

恋爱期间,赠送的包包、汽车等,若对方不存在诈骗行为,一般也应认定为合法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物已经交付或登记后不可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可要求返还。

3、法律规定,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

l 《合同法》第186条 【任意撤销权】

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l 《合同法》第192条 【法定撤销权】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总结:从法律法规来看,小王为男友买的名牌礼物属于赠予行为,男友还了是情分,不还也没关系。但是借的8万元则是需要归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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