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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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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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者:李一伟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278人看过

一、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预购商品房再转让的合同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4、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使买受人取得优先购买权和期待权。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如果买受人尚未全部交付购房款,那么买受人就取得了优先购买特定商品房的权利;如果买受人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那么就取得一种期待权,期待开放商交付房屋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权利。由于买受人办理的预告登记实际上就已经就房屋买卖进行了公示,因此也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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