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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债权债务怎么抵消的

作者:李为律师时间:2024年01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9次举报


 一、合并债权债务怎么抵消的

  债权债务,可以约定抵销或者法定抵销。约定抵销,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将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债务相抵销;而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债务可抵销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予以抵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权债务的抵消要符合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2.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消可能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所以,用以抵消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

  3.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就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三、哪些债务不能抵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适用抵消的债权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例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等等。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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