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媛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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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能采取什么措施呢?

发布者:王丽媛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3日|分类:法律顾问 |2080人看过

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当中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手段主要有以下十项:

1、查询、冻结、划拨存款。被执行人在银行里存款的,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必须协助。查询、冻结、划拨法院都需要手续齐备。

2、扣留、提取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由执行法院做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等。这一强制措施原是针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使用,但现在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这一措施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3、查封、扣押财产。查封、扣押财产现在操作的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4、拍卖、变卖财产。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将其查封、扣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用拍卖、变卖的资金清偿债务。

5、搜查。在执行中,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或者隐匿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的,可责令被执行人交出,被执行人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定程序进行搜查

6、强制交付。当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人必须交付一个特定物给债权人的时候,不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强令限期交付,如果限期不交付,法院可以采取强制交付。

7、强制迁退。这是指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迁出房屋、船舶或拒不退出土地时,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令被执行人迁出房屋、船舶或退出土地的强制手段。

8强制完成行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大多是财产,但有时候也可以对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对于行为的强制执行分两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对可以替代的行为的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二种情况,对不能替代的行为的强制执行。这种情况的强制执行较复杂,一般可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或司法拘留等处罚措施,直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9、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对此,最高法院在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列了若干条。债务人的财产,可以由申请执行人管理,也可以由法院指令第三人管理。

10法院有权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以上十种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单独使用、并列使用、交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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