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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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拆迁安置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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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抚养】孩子非亲生 能否获得赔偿?

发布者:王鹏飞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512人看过

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妻子一方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一方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

对欺诈性抚养过错方,法律规定应承担最直接的返还项目就是受害人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因受害人与该子女没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故没有法定抚养的义务,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理应予以返还。抚养费的金额,有证据的依证据确定,没有证据的可按照法律关于侵权责任中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进行确定。除此之外,欺诈性抚养可能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侵害人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

夫妻双方要切实履行忠诚义务,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婚姻家庭观,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规范自身行为,互敬互爱,忠实担当,涵养良好家风,弘扬传统美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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