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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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毒品犯罪职务犯罪取保候审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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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舅舅从5楼推下,舅舅是精神病就不用坐牢吗?

发布者:贾海旭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2163人看过

9月15日,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祥泰小区的10岁女孩小晨宇被舅舅从5楼推下,直接跌落水泥地面;据了解,孩子同舅舅没有矛盾,舅舅有精神病,可能当时精神病发作所以实施了上述行为。目前,孩子还在重症监护病房。

精神病人就不用坐牢了吗?

如果说后续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孩子舅舅当时确实精神病发作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话,那他将不需要为此事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规定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其实施上述行为时并没有发病,或者虽然发病但尚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话,则可能要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由于其是精神病人,所以量刑时可能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所以他有可能并不会被判死刑。

我国不负刑事责任的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年龄或者智力、精神因素等进行划分。

1、未满12周岁的人犯罪完全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3、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且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里的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癫痫病、痴呆症、夜游症、病理性醉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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