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月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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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和受托方是什么意思

发布者:杨月雯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9日|分类:合同纠纷 |12640人看过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是什么意思

  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意思分别是:委托方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的人。受托方是接受他人委托代为办理事务的人。

 委托方相对应的是受托方。有委托方必有受托方,受托方的权利来源于委托方的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二、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责任有哪些

  1.委托方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

  (2)交付约定费用。

  (3)清偿债务。

  (4)给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2.受托方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没有委托的代签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委托的代签合同不一定有法律效应。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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