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德富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北
向德富律师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向德富律师

503842538@qq.com 08:12-23:00
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8:12-23:00

  • 执业律所:湖北祥鑫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581346528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忠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2022-11-12

发布者:向德富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 |328人看过举报


丈夫签下“忠诚协议”后出轨,妻子起诉索赔,最终能收到100万赔款吗?

出轨丈夫的“保证书”:如出轨致离婚,赔偿100万。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09年,湖南王XX和妻子李XX登记结婚。2015年,王XX写了一份“保证书”,载明:“本人如出轨造成婚姻破裂,我愿意净身出户,并赔偿李XX壹佰万元整,王XX,2015年7月23日。”2018年12月,李XX发现王XX与其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随即与其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房屋归女方所有,双方无债权债务。同月,二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王XX“净身出户”了。

2019年4月7日,王XX向李XX出具一张欠条,欠条载明:“本人王XX(由于婚内出轨,导致婚姻破裂)于2019年4月7日欠前妻李XX壹佰万元整,王XX承诺2022年4月6日欠偿还清全部欠款,如到期未还清本息,李XX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法、差旅费、误工费等均由王XX承担,欠款人王XX,2019年4月7日。”此后的2019年3月9日、2019年9月4日、2020年6月7日王XX三次向李XX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不与其他女人往来。

女方持保证书和欠条起诉 ,法院判决男方赔偿20万元

2021年6月,王XX因未能按时缴纳100万元欠款,李XX遂将其告上法庭。王XX辩称,李XX出具的婚内保证是夫妻保证,是在她的威胁下所写,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王XX还称,他没有与他人有出轨行为,双方离婚也是因感情不和,不是因为出轨。X东市法院根据保证书、欠条、离婚证、离婚协议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对事实予以确认。法院认为,王XX出具的“保证书”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法院予以认可。XX东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王X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XX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驳回李晓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释法一:“忠诚协议”为何被认可?

X东市人民法院认为,在王XX与李XX一案中,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向原告出具一份欠条并非被告向原告借款或被告欠原告其他债务,双方签订的保证和欠条,均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夫妻忠诚协议是已婚公民对自己的性自由进行自愿限制和约束的提醒,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符合《民法典》的原则及公序良俗。王XX辩称出具的保证及欠条系受胁迫下所写,但没有提供任何的依据予以证实,该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该协议系双方对忠实义务的量化,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释法二:“忠诚协议”约定100万,为何赔偿额为20万?

X东市法院认为,王XX向李XX出具的100万元欠条,是女方为防止男方在婚内出轨和确定婚内出轨而要求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是一种道德层面的义务,夫妻一方以道德义务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理解为确定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的规定,根据本案双方离婚时将仅有的一套住房全部给予原告,被告基本属于净身出户,被告无长期的稳定工作,收入也不稳定。结合双方约定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被告的承受能力等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为20万元。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荆门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581346528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36826

  • 昨日访问量

    5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向德富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