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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合同怎么陈述与保证

发布者:何芹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320人看过举报

  一、贷款合同怎么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对与借贷有关的事实,包括其法律地位、财务状况、商务活动等是贷款人评估贷款交易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基本依据。对借款人上述情况任何不真实、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说明,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使银行得出错误的结论,做出违反其真实意思的贷款决策。因此,贷款合同中通常会给借款人规定严格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即要求借款人对其法律地位、签约能力和交易的授权、政府审批、诉讼状况、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业务经营情况、项目合同情况、违约情形等多方面内容做出陈述与保证。并且该等陈述与保证不仅要求在贷款合同的签署日做出,通常还要求在提款日重复做出。对于陈述与保证的违反将被视为违约事件,银行会进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强制执行有关担保。

贷款合同

  二、贷款需要合同履行金么

  贷款一般不需要合同履行金,但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合同进行确定。

  首先我国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当事人之间借款借贷的需要缴纳合同履行金。合同履行是合同中债务方的义务,并不需要缴纳履行金以实现合同债务的履行。

  对于个人和个人或个人和民间组织机构间的贷款,当事人应谨防诈骗。

  其次是贷款中的个别情况,如果合同里有注明清楚要交合同履行金的话,则需要交,否则反之。合同履约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贷款合同签了算违约吗

  算违约,如果有违约条款,需要参照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违约条款,参照实际损失,如果没有实际损失的,可以不承担实际的责任。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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