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则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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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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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逾期还款,车辆被拖走,还被起诉,怎样维护权利?

发布者:李则伟律师|时间:2021年12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1218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20164月委托人李XX,购买南XXXX一台神钢牌挖掘机,并签订《工程机械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机械价款95万元,首付19万元,余款通过贷款方式支付。委托人李XX在XX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由于购买时李XX自身资金不足,首付款只支付了10万元,李XX与南XXXX约定余款9万元在5个月内分期付完。

20169月李XX因资金不足,未能按时支付剩余首付款。电话沟通无果后,南XXXX未经李XX同意拖走其挖掘机,随后低价出售。由于挖掘机拖走后,南XXXX并未联系再李XX,李XX也未再理会此事。

2021年初,李XX突然收到法院追偿权纠纷传票,南XXXX在诉状中称自己已经替李XX偿还完所有银行贷款,现要求李XX支付偿还的贷款、首付,扣除卖掉李XX的机器款后,还要求李XX支付垫付款16万年加上利息款总计20万元。

李XX找到本律师,律师仔细研究南XXXX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后,律师认为由于南XXXX确实替李XX偿还完所有银行贷款,追偿权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操作空间不大。

但是律师认为,南XXXX拖走李XX的机器属于违反物权法的行为,南XXXX自身也有违法行为。同时南XXXX低价出售李XX的挖掘机,明显存在问题。律师建议当事人另辟他途,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南XXXX赔偿违约金16万元。李XX听从了本律师的建议。

反诉案件一波三折,起初法院不受理李XX的反诉。律师只能以买卖合同纠纷另案起诉。经过法院庭审,南XXXX逐步认识到自身也有违法行为。主动提出要与委托人达成和解。起先南XXXX意见是不支付利息,只要求支付16万元。其后又调整为8万元。最后律师向南XXXX说明法律规定,同时陈述其中利害,最终南XXXX大幅降低标准。最终由律师制定和解协议在律师见证下,双方以一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双方各自都向法院申请撤诉。

当律师把法院撤诉裁定交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事人对律师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律师深切感受到法律所赋予律师的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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