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微信: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通信地址): 电话: 微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租赁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及土地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抵押状态。
第二条、 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第三条、 房屋地址: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设用地地址: ,面积: 。
第二章、租赁用途及期限
第四条、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仅作为合法经营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章、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房屋及土地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押金壹万元整。第五年起租金每年增加壹万元,直到增到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不再增加,剩余租赁期间每年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第七条、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租金及押金,而后满一年交纳次年租金。
第八条、 甲方收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九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转账支付的以转账到户为有效收款凭证。
第十条、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第十一条、 在乙方使用房屋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暖费,双方协商不提供采暖服务和设施、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章、权利及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时乙方可查阅并复印甲方房屋产权证及土地使用证以及甲方与村委会之间的转让协议、租赁协议以及村委会签名等有关手续方面的材料。
第十三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及时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十四条、 租赁期间,甲方解除合同回房屋及土地的,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多支付的房租费,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进行装修及因经营需要进行扩建改建,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需在合同期限内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赔偿乙方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市场价补偿。
第十六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延迟交租的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到期时,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他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第十八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九条、 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及土地进行转租,无需甲方在转租协议上签字确认。乙方签订转租协议后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章、房屋修缮与使用
第二十条、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及土地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之需要。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使用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 7 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他严重妨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代甲方修缮。对房屋进行修缮的费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还, 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对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或存放在所租赁房屋及土地内。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 3)违反上述约定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 拖欠房租累计30日以上。
第二十七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章、房屋及土地交付及回收的验收
第二十九条、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土地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第三十条、 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第三十二条、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故收回房屋的,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并按年租金三倍赔偿乙方。
第三十四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剩余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九章、免责条件
第三十六条、 在租赁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造成乙方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三十七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因以上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他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争议解决
第三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一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政府拆迁,拆迁补偿款中关于装修及营业补偿款等应归乙方所有。
第四十一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 通过微信群送达以发送到微信群及对方微信视为送达。
4) 双方建立微信群,并互加好友,任何一方更换微信须立即进群,互加好友,否则承担微信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十二章、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部分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标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