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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仍可享受商业保险

发布者:高岚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3日|分类:工伤赔偿 |704人看过


工伤与商业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可以并存。工伤保险属于法定强制缴纳保险,但是商业险具有射幸性并非强制缴纳。但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位支付保险金。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保险不能相互替代,投保意外商业保险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办理保险的义务。商业保险的投保对象是伤者的医药费。有的单位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该份保险与工伤保险范围重合度较高,在发生有关工伤赔偿事宜时要求稍高,属于经济赔偿责任保险。所以在发生工伤后仍可获得意外保险的理赔!



     以上内容根据来源于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工伤保险条例及案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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