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庭和睦保驾护航的文书
--遗嘱的重要性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财产和身份的继承,小到平常百姓,大到皇家贵族,都将继承作为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现在生活中,一份遗嘱应在何时订立?又通过什么方式订立能够避免风险呢?遗嘱内容又可以包括哪些呢?
首先,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那么遗嘱人应在身体状况良好下订立遗嘱,若遗嘱人后期想要变更遗嘱,也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其次,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①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弊端是公证机关需要立遗嘱人准备详尽材料,但大多数立遗嘱人无法提供材料导致无法办理公证遗嘱。那么未免风险,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遗嘱!
②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弊端是无法确定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是否真实意愿下订立的,同时也可能因字体辨识问题导致遗嘱内容歧义。那么未免风险,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遗嘱!
③代书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弊端是代书人在代书过程中因为措辞的瑕疵,导致遗嘱内容产生歧义或是因为遗嘱见证人的主体身份原因导致的遗嘱无效。那么未免风险,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遗嘱!
④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弊端是立遗嘱人因身体状况或是口音问题或是措辞的瑕疵,导致遗嘱内容产生歧义或是因为遗嘱见证人的主体身份原因导致的遗嘱无效。那么未免风险,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遗嘱!
⑤口头医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弊端同录音遗嘱。那么未免风险,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做见证遗嘱!
最后,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订立遗嘱时特别注意特留份额,是指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若是家庭和睦,家人就不会在家庭矛盾上耗费太多的精力,这样就有心思,有能力去做其他事情。真正的成功就是家庭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