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甜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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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张甜甜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4次举报

  一、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合同也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无效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民法典合同编)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三、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合同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书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也便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裁决。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价款或报酬数额较大的合同,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除合同书外,还有数据电文。体现了现代科技的要求,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现合同内容外,还要对合同进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证、审批、登记。
  (二)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就是以谈话的方式订立合同,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简单、方便、迅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如集市上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买卖等。但口头形式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即不能复制,容易发生争议。发生争议后不易举证。所以,对于非即时清结的和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还是用书面形式为好。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当事人不直接用书面方式或者口头方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某种行为来进行意思表示。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期满后,双方都未提出终止合同,而且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取租金。这就是双方以行为延长了房屋租赁期(但租赁期限成为不定期的)。(再如,双方约定经公证后生效,担未经公证就开始履行,等于双方以实际履行行为废除了“经公证后生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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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甜甜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业务代理,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张律师也热衷于公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9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