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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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改革之诚信档案

发布者:王志强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03人看过

随着企业登记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进,最终以新公司法的出台而尘埃落定。在各项新修订条款中,尤其以对绝大部分企业注册资本额不做要求,尤为吸引大家的眼球,类似于“一元注册一家公司”等话语不绝于耳。但有不少数人担忧,按照此规定,当年的“皮包公司”是否会卷土重来,趁此兴风作浪,祸害于江湖,此已成为当下热议话题。

在此我想说的是,大家对此无需担忧,小政府大社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市场自身能够调节、驾驭的,政府部门无需横加干涉,只需履行监督职能,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企业必要信息公开于社会,建立企业的诚信档案,势必使得”皮包公司“等不诚信企业无法立足于市场经济活动,更不能祸乱于市场经济活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一面”照妖镜“,它能让非诚信企业无所遁形,虽对绝大部分企业无注册资本额度要求,但此神器一出——”照妖镜“,釜底 抽薪,更能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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