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民律师 00:00-23:59
李杰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3105415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邯郸离婚律师 协 议 书

作者:李杰民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76次举报

甲方:石**,男,汉族,19**年*月2*日出生,现住:河北省邯郸市***尚壁镇西**村刘洞胡同*号,身份证号:130421****0624****

乙方:裴**,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河北省邯郸市***开发区**村西大街东***号,身份证号:130421****0809****

丙方:石**,

甲乙丙三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了甲乙双方登记结婚,防止日后甲方无故离家出走、出轨等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现就双方达成如下约定:

1、房产:现登记在石**名下的一套宅基地,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村前后各5间,共计10间房屋,现石**与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石**因出轨、吸毒、赌博、失踪等原因导致婚姻感情破裂,女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经法院认定甲方确实存在以上原因,那么登记于石**名下的一套宅基地归乙方***所有。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分割或者双方协商一致予以分割。

3、乙方裴欢欢无故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或者有婚外情等情况,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分割,乙方并赔偿甲方。

4、如若发生其他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石**       乙方:裴**         丙方:石**

                     见证方: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

                           李杰民   张凤阁

                   邯郸律师李杰民 13303081234


李杰民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4
  • 河北睛明律师事务所
    • 执业14年
    • 13931054158
    • 河北睛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0.8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0次 (优于97.65%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4次 (优于97.6%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9358分 (优于98.7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0篇 (优于98.5%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杰民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5557 昨日访问量:18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