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范**,男,19*2年*月*日出生,汉族,邯郸市磁县**镇**村人。身份证号码:13213019**0201****。
乙方:袁xx,女,1972年 10月 7日出生,邯郸市磁县林坦镇林坦村人。身份证号码:13213019**1**7** 。
甲、乙双方于 1989年在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双方性格等方面原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没有和好可能,故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与乙方系自愿离婚;
二、甲乙双方婚后财产两套农村房屋归婚生子范**、范**所有,乙方所购买的牌照为冀DU****2东风****归乙方所有。无其他财产争执。
三、甲、乙双方的婚生子范**( 男,汉族,19**年*月1*日出生)、范**(男,汉族,19**年*月1*日生) 现已成年成家,已独立生活。。
五、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债务清偿详见清单。
六、双方婚后无债权。
七、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执。
五、本《离婚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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