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民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31054158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邯郸民间借贷律师李杰民 借款10000元拒绝偿还,依法起诉被判偿还借款10000元。

作者:李杰民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66次举报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

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李杰民律师担任其诉大名县xx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一审代理人。开庭前我查阅了本案的相关证据,了解了本案的具体情况,现就本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借款关系明确,事实清楚

2013年3月15日被告与原告签订借款协议一份,原告当即给付被告人民币1万元,被告当场出具借款收据一份,载明“今收到周xx叫来款项人民币10000元整,”。并有被告的公章及法人代表李xx的签章,当时被告承诺给付原告利息。该事实有借款协议、借款收据各一份等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借款关系明确,事实清楚。

二、被告拒绝还款,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原告向被告给付10000元借款后,至今,被告未归还借款及利息,已经构成了违约,被告应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共计人民币14600元。具体计算方式为:

1、本金10000元;

2、借款期间利息600元:借款期间2013年3月15日———2014年3月15日,共一年,其数额为:

一年的利率:1000×1.5%×4=600元

3、违约金:1000×1.5%除以90天×2倍×360天=1200元

4、交通费 800元

5、律师费2000元

综上所述,被告应向原告给付本金10000元、借款期间利息600元、违约金1200元、交通费800元、律师费2000元合计14600元。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依法做出判决!

代理人: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

邯郸律师李杰民

2014年8月28日


李杰民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2年
  • 13931054158
  • 河北睛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80.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60次 (优于97.5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4次 (优于97.52%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8991分 (优于98.8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5篇 (优于98.63%的律师)

版权所有:李杰民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06288 昨日访问量:27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