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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经济纠纷律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责任?怎么才能防范

发布者:金渊跃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594人看过

奉贤区经济纠纷律师金渊跃律师【电话/微信:18817562738】,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专业经济合同律师,上海党员律师,擅长经济合同纠纷处理。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风险责任?怎么才能防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一般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的行为,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也可能就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行使责任。举例来说,比如说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者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在执行公司职务,公司在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赔偿。

法定代表人还需要对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1条还规定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这些人员除了要承担责任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决策或者签署了相关的文件,很有可能被认为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会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证明其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

法定代表人在一些情况下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的有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有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法定代表人认定为属于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需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反包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出资、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上面这些规定及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为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起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并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也不存在失职行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呢?我们建议可以在章程、股东协议、合作协议中增加相关免责条款,用以防范风险。比如我们可以在章程中增加一下类似约定:公司的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需对在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职责范围内的任何行为或不当行为承担个人法律责任,除非其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严重玩忽职守、肆意渎职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上述约定,如果发生需要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的责任,应有公司全部承担,但导致该赔偿责任的行为必须使不构成徇私舞弊、严重玩忽职守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我们还可以通过集体决策程序,避免风险。在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期间,对于日常经营活动,最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或董事会进行决策,对于集体决策的十一,除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即视为公司的决策,法定代表人无需承担责任。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也应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相关会议记录,以避免风险。

还可以建立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制度,2002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因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目前,我国主要保险公司均有真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责任风险保险,当法定代表人因职务行为需要对外承担责任时,可以由保险公司就该部分予以赔偿,避免个人财产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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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奉贤区经济纠纷律师:金渊跃律师工作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81号 盈科律师大厦  单位: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线上法律服务品牌[沪上谨信法律工作室]创始人,来自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温岭,曾在宁波、杭州就读大学,上海读研,深受商业文化熏陶,对商业的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擅长经济合同纠纷处理、合同诉讼、合同策划,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全年承接上海宝山、静安(含静安和闸北)、杨浦、嘉定、黄浦、浦东、长宁、徐汇、闵行、松江、青浦、奉贤地区合同纠纷案件。欢迎来电,来电、加好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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