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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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女的探望权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发布者:李海明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65人看过

离婚后,好多夫妻就变得跟仇人一样,谁也不待见谁,孩子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而且父亲也有去看望孩子的权利,但是女方却不想让男方探望孩子,那么,夫妻对子女的探视权能强制执行吗?

离婚后,如果女方为了不让孩子跟前夫再有联系,阻碍男方去看望孩子时,男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依法让女方协助男方行使看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父母一方的看望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的作用,对孩子来说,父爱和母爱是必不可缺的,也是法律赋予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不仅是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关爱、抚养教育,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有利于孩子健康的成长,慢慢消除父母离婚带来的心理阴影。所以,离婚后,虽然夫妻关系解除了,但是有孩子的话,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双方还是要协助履行抚养义务,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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