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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二审上诉后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并撤诉,大幅度降低行政处罚金额

发布者:张振律师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4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7月份,济南市某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称济南市某公司在经营过程涉嫌虚假宣传,随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局认为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经公司申请,该局组织了听证,最终归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60万元行政处罚。作为一个年营业额几百万元的的小微企业,该处罚金额对公司是灭顶之灾。接受该公司委托以后,我们组织了律师进行了多次研讨,最终提出了该案件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的办案思路,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根据拟定的办案思路,我们草拟了行政起诉状,提出了一、被告未履行拟行政处罚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构成违法。二、被告剥夺了原告的申辩、陈述和举行听证的权利,违反法定程序,构成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应予撤销。三、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四、被告没有查清原告的违法经营额到底是多少这一案件基本事实。等相应理由。一审法院认定被告认定违法经营额证据不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审判决以后,该行政机关提出上诉,该公司继续委托我所代理该案件二审,根据一审判决情况和行政机关上诉状,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了答辩。迫于案件压力,二审期间行政机关提出和解意愿并主动撤销之前行政处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各自撤诉,行政机关撤销已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大幅度降低了该案件的行政处罚金额,由一百六十万元处罚降低到二十万元。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和避免被行政处罚。如果已经被立案调查或处罚,应及时想办法降低损失,如果行政处罚金额明显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案件,应委托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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