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振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5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4月1日,庄某到济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考察,并加盟了该旗下项目,合同签订后,庄某交纳加盟费5万余元,经过一天考虑,庄某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用,森达公司拒不返还,庄某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加盟纠纷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应当符合商务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约束,加盟者应当有毁约期限,许可人应该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符合相关的条件,而且该类公司一般不会与加盟者进行和解。
加盟者出现纠纷以后,应当及时准备材料进行诉讼,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退还相应的加盟费,该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后,与森达公司达成和解,济南某酒店管理公司退还了大部分加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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