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5020001110
咨询时间:08:00-21:00 服务地区

缺席判决离婚

发布者:张振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12日 72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沈某某与刘某于2006年10月通过网络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于2007年2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双方系网恋,在网上相识4个月便登记结婚,婚前缺乏了解,登记后也没有在一起共同居住,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因结婚事宜时常发生争吵,之后双方失去联系。沈某某曾于2012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沈某某于2013年4月27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沈某某依然找不到刘某。

    本案中,沈某某三次起诉离婚,刘某均为到庭,导致前两次法院均为判决离婚,第三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多次到刘某户籍地派出所调查刘某居住情况,在确实无法找到刘某情况下,法院结合沈某某多次起诉离婚的事实,依法判决了双方离婚。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确实无法找到对方,建议及时起诉离婚,在经过法院多次审理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判决,如果不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使过了十多年以后再次起诉,也不可能一次,甚至两次就判决离婚。

张振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0年
  • 15020001110
  • 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79.53%的律师)

  • 用户采纳

    266次 (优于99.4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632次 (优于99.7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7970分 (优于99.6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71篇 (优于99.68%的律师)

版权所有:张振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84252 昨日访问量:18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