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严重吗?
案情简介
杨某甲和刘某某于2000年1月22日登记结婚。2007年至2013年,被告人杨某甲与谢某某以夫妻名义在某县同居生活,被告人谢某某明知杨某甲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活,并于2008年11月6日生育一子杨某乙。经法医司法鉴定,认定杨某乙系杨某甲与谢某某的亲生孩子。经刘某某向法院起诉杨某甲与谢某某涉嫌重婚罪,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甲犯重婚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被告人谢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娜律师
关注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