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厦门市十大消费侵权案出炉 律师点评提高市民维权意识
厦门网 http://www.xmnn.cn 2008-01-15 08:35
1、少女诊所点滴暴毙
厦门律师点评:诊所发生上述事故,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整容失败半身瘫痪
王某于
厦门律师点评:按照规定,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
3、吃脑白金全身红肿
60岁的孙女士是个糖尿病患者。她服用四次脑白金后出现全身发痒、红肿症状,吃了抗过敏药仍不见效果。孙女士到中山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因服用“脑白金”而导致皮肤发痒,连续半个月到医院打点滴、抹药才得以痊愈。思明区工商局12315经调查后认为:脑白金在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没有标明适用人群和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厦门律师点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等内容。案例中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缺失适宜人群等内容,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4、婚庆公司销售假酒
厦门律师点评: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外地游客食物中毒
厦门律师点评: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餐饮公司显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6、煤气灶爆炸烧伤人
杜女士于
厦门律师点评:本案“灶具与输气管道接口处的螺丝出现松动”一经认定为产品质量问题,则受害人依法既可向灶具的生产者,亦可向其销售者要求赔偿。液化气供应站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未能发现、消除隐患,具有相当过错,其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
7、70岁老人攀岩摔伤
同安区某公司20多位退休老员工自行组团到野山谷旅游景点游玩。野山谷生态乐园有限公司没有考虑到旅游者年龄较大、身体承受能力等因素,安排了较难行、危险的线路。在攀爬“金溪峡谷”的过程中,一位70岁左右的旅游者从
厦门律师点评:在本案中,野山谷生态乐园有限公司对于具有危险性的旅游景点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人身伤害,野山谷生态乐园有限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8、番茄种苗感染病毒
翔安区洪塘镇郭山村郭某等9位菜农于
厦门律师点评:在本案中,种苗公司销售的番茄种苗在销售前已经感染病毒,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因此,对于种苗质量不合格给菜农造成的损害,种苗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销售假冒电线电缆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举报,于
厦门律师点评:经营者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经营者销售不合格的产品,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正常使用,还可能威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0、车行员工驾车违章
2007年5月,张先生新买不久的新款轿车,因驾驶过程中与其他车辆发生了刮擦(张先生不是责任方),委托车行协助进行车辆的定损和维修。而后张先生上网查询车辆情况时,发现自己在车祸当天还有另一条违章记录。在张先生的一再追问之下,车行承认是其工作人员驾车违章,但是没有赔偿。在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下,车行最终提供事故真相,并出示相应检测报告以供保险公司定损理赔,另外额外提供两次免费保养,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厦门律师点评:在本案中,汽车专卖店对于办理定损、理赔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驾驶事宜,除了应当依法承担违章责任外,还应当及时通知张先生并协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