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法院查封在前,租赁在后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对于租赁关系成立在先,法院查封在后的情形,我国立法充分保障承租人的权利不因租赁房屋被抵押、查封、拍卖等受到侵害,原租赁合同的效力不会因出租房屋被查封而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