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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区别和联系?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1636人看过


  一、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联系

  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是联系最密切的法律。

  首先,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是民法的组成部分,担负的都是保护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人的民事权利等任务。

  其次,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都是债的发生根据,对合同行为和侵权行为要适用民法关于债的一般规定。

  再次,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同为民事责任,在责任要件、免责条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具有民事责任的共同特点。

  最后,由于责任竞合的不断发展,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已具有逐渐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趋势。

  二、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区别

  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1、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合同法大量规范是任意性规范,它要求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鼓励当事人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为。

  只要当事人所缔结的合同不违反法律和政策,法律就承认其效力。只有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的时候,对于如何制裁违约行为,才由强制性的规范调整,且仍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权行为虽可产生债的关系,但此种债务与合同当事人自愿设立的合同之债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侵权责任,虽然受害人一方可以自由处分,但是,侵权责任法律规范的性质是强行法规范,行为人对受害人负有的赔偿责任,也是对国家所负有的责任,行为人是否愿意承担责任和在多大范围内承担此种责任,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

  2、保护的权益范围不同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都要以损害赔偿为其责任形式,且将损害赔偿作为主要的责任形式,以达到补救受害人损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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